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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的怎么变LV的了”,反诉LV商标无效,可能吗?

2026-07-17 05:34:22 [德甲] 来源:杯赛快讯

【文/新潮观鱼 阮佳琪】

今年恰逢路易威登(LV)Monogram“老花”图样诞生130周年。中国在庆祝历史荣光的变的反同时,LV亮出了司法利剑,诉LV商将中国新茶饮品牌“茉莉奶白”告上法庭。标无

近日,中国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变的反认定LV的诉LV商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,判赔金额高达千万。标无

这一判决引发的中国舆论风暴远超法律范畴。网友质疑:LV的变的反四瓣花与中国古代窗棂花纹、宝相纹、诉LV商芝叶海棠纹高度相似,标无为何能成为其专属?中国更有声音提出:既然纹样源自中国传统文化,能否反诉LV商标无效?变的反

针对这一疑问,新潮观鱼对话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周弋博律师。诉LV商他指出,若有充分证据证明LV商标涉及中国传统文化因素且不符合注册条件,可通过行政程序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宣告该商标无效。但在涉案商标未被撤销前,若茉莉奶白在二审中以此抗辩,法律层面的实际效力依然有限。

核心争议:奢侈品告奶茶店,何以构成侵权?

案件焦点在于双方品牌标志中相似的四瓣花图形。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“卖奢侈品”与“卖奶茶”,法院认定侵权的关键在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

根据公开判决书,LV主张权利的7件商标主要涵盖服装鞋帽(第25类)、珠宝钟表(第14类)、皮革皮具(第18类)等核心奢侈品类别。其中,仅一件商标(注册号:61812517A)涵盖餐饮住宿(第43类)。


截图自中国商标网

周律师分析,法院认定侵权,极可能是基于上述商标被认定为“驰名商标”,从而触发跨类保护机制。

《商标法》规定,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。即使他人在不同类别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,只要可能误导公众并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,即构成侵权。LV“老花”图样经长期使用,市场知名度极高。一旦驰名商标认定成立,其保护范围便不再局限于原有商品类别。

需注意的是,“驰名商标”认定遵循“一案一议”原则,仅针对本案具体情形判定,并非永久性认定。

茉莉奶白的困境:明知故犯与主观恶意

成立于2020年的茉莉奶白,早期Logo为茉莉花苞。2024年下半年,品牌逐步更换为极简风黑色四叶花Logo。


早期的茉莉奶白店标

2024年3月,茉莉奶白申请该四叶花卉图形商标,但初审即因“缺乏显著性”等理由被驳回。然而,该标识随后在全国两千多家门店大规模投入使用。

这一情节对茉莉奶白极为不利。周律师解释,商标申请被驳回仅意味着无法获得注册保护,并不禁止使用。但在侵权诉讼中,“申请被驳回”的记录成为证明被告“明知故犯”的关键证据,表明其“知道或应当知道”存在侵权风险。

一审判决明确指出:“茉莉奶白多次申请相同或近似图形商标均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,却仍大规模商用,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。”


截图自企查查

面对千万判赔,茉莉奶白创始人表示将上诉。7月2日,茉莉奶白小程序已将“会员中心”界面的黑色Logo替换为彩色Logo。

周律师预测,二审攻防将集中在两点:
1. 定性:是否构成恶意侵权;
2. 定量:1000万赔偿是否过高。

许多人误以为《商标法》法定赔偿上限为500万元。周律师澄清,500万元限额仅适用于权利人损失、侵权人获利及许可费均难以查清时的酌定赔偿。若LV能提供茉莉奶白因使用该标识获利的具体证据,则不受此限。

目前来看,茉莉奶白二审“翻盘”改变侵权认定难度较大,但赔偿金额仍有协商空间。

舆论反转:从“蹭大牌”到“文化挪用”

若仅为普通商标侵权,公众争议或许不会如此激烈。毕竟图形相似性显而易见。如同当年的“乔丹案”,辩方称手持乒乓球拍而非篮球,多被视为诡辩。

朴素的法律价值观让大众认同:侵权即应担责。

然而,当公众发现这种四瓣花卉在中国古代窗棂、宝相纹中随处可见时,事情变得微妙。这种纹样太常见,常见到似乎不该属于任何人。

法律之外的追问浮出水面:LV的“花”,究竟是谁的花?

社交媒体上,愤懑之声四起:“LV四瓣花抄袭中国传统纹饰”、“文化挪用在先,有何资格告人?”有网友引用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台词反讽:“这眼睛在你那儿放了三百年,怎么就变成你的东西了?”

网友指出,四瓣对称花卉纹饰在中国古代建筑中比比皆是,无需刻意寻找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许多不满者并非为茉莉奶白站台。事实上,不少人同样批评茉莉奶白商标屡遭驳回却照用不误,抱有侥幸心理。

大家真正的困惑在于:这样一个极其常见、公共领域的图形,凭什么能被注册为独占商标?


有人直言,无论是茉莉奶白还是LV,都不应拥有该商标的独占权。这场争端被部分网友称为“文化保护战”,而非普通商战。

LV的辩护:融合创新与“第二含义”

在品牌叙事中,LV从未明确解释“老花”灵感来源,但普遍认为其初衷是“防伪”。19世纪末,LV帆布易被抄袭,创始人之子乔治·威登旨在打造一种“一眼辨识、难以复制”的视觉语言。

1896年,该图样诞生。LV官网称其融合了家族宅邸厨房瓷砖、新哥特艺术与和风纹饰的多元灵感。

130年来,这朵“花”被讲述为法国品牌的故事,也成为LV全球最锋利的法律武器。例如,2024年LV在法国法院胜诉美国玩具商MGA,禁止其酷似LV老花图案的玩具在欧盟销售。

LV主张其做的是“融合”与“凝练”,而非照搬。

周律师指出,若商标对公共文化元素进行二次演绎而非照搬,通常可成功注册。中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仅有通用图形或缺乏识别力的图案原则上不得注册,但经使用取得显著性者可例外获准

LV老花图案经百年持续使用和市场推广,被认为已获得极强的“第二含义”,符合例外注册情形。因此,网友呼吁撤销LV商标,在法律实操层面难度较大。

深层思考:文化话语权与制度缺位

愤怒退去后,更冷静的声音指出:这不仅是商标官司,更是文化话语权之争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之问

中国商标法律体系起步较晚,制度架构参考了西方大陆法系经验。尽管融合了本土需求,但由西方主导的规则体系,可能未给“文化溯源”留出足够入口。


这恰恰说明,商标法尚有未抵达之地。未来,文化溯源的保护考量或许应被纳入商标审查视野。

一朵价值千万的“四叶花”,应成为一面警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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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意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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